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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课题成果,系中国教育法典研究著述。本书首先对教育法体系化路径进行探索,并明晰了法典编纂的思路,为教育法法典化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对法典总则、分则的体例结构,以及总分结构的统领关系进行具体探讨;再次,对教育法典的“一般规定”条款、“党的领导”条款、教育法律关系等制度设计分别展开研究;接着,就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教育法律关系内容进行专章研讨;在最后两章,着眼于教育法典中“法律责任体系化”“法律救济体系化”的研究。本书对教育法典的结构安排和具体内容的详细探讨,有利于实现教育法律规范的科学化,推动教育法治事业的发展。
作者简介
任海涛,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治与学校治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参与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文件的起草或修改工作。入选“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和“上海教育法学人才计划”。13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40余篇教育法治领域的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或批示。主持国家级课题两项、省部级课题多项。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2022年二等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24年青年成果奖)。入选“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作者(2022年版)”和“2024年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代表作为《教育法学导论》《教育法学分论》《法治教育学导论》《校园欺凌法治研究》《教育惩戒法治研究》等。
目录
序言 /1
第一章 教育法体系化是法典化的前提基础/1
一、法典化是教育法体系发展的最高目标/1
(一)教育法法典化的理论与实践动因/2
(二)教育法体系化是教育法法典化的必经阶段/3
二、法律体系化与教育法体系化的内涵/4
(一)法律体系化的规范内涵/4
(二)教育法体系化的规范内涵/5
三、我国教育法体系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6
(一)我国教育法体系化的必要性/6
(二)我国教育法体系化的可能性/8
四、教育法体系化的内容/10
(一)教育法内部体系/10
(二)教育法外部体系/13
五、教育法体系化路径初探/16
(一)以教育法核心范畴构建教育法内外体系/17
(二)以位阶核心构建教育法外部体系/18
(三)以逻辑与价值融贯性为标准确保体系严谨/18
(四)以总分模式构建教育法的体系框架/19
第二章 教育法典制定的现实需求与实现路径/20
一、现行教育立法的分散性及其结构性缺陷/20
(一) 教育法分散性特征的表现/21
(二)分散式教育立法的结构性缺陷/23
二、教育法法典化的提出与理论证成/27
(一)法典化是教育立法由分散走向体系的理想路径/27
(二)教育法法典化的合理性论证/28
三、中国教育法典的编纂思路/32
(一)作一部突破公私界限的教育法典/32
(二)教育法律关系作为教育法典的编排主线/33
(三)教育法法典化的模式选择/34
(四)教育法典应采取“总则—分则”的结构体例/36
(五)协调教育法典与司法实践的关系/38
(六)融贯教育法典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39
第三章 教育法典总则的体例与内容/41
一、教育法典总则编纂的背景/41
二、教育法典总则编纂的方法论前提/42
(一)教育法法典化的模式选择/43
(二)教育法典总则编的体例设计/45
(三)教育法典总则编的逻辑主线/47
三、提取教育法中的“公因式”/49
(—)提取公因式的概念及技术价值/50
(二)现行教育法律体系中“公因式”的提取步骤/51
四、教育法典总则的章节编排与内容厘定/54
(一)教育法基本规定/55
(二)教育主体概括规定/57
(三)受教育权与教育权/59
(四)教育类型/62
(五)教育法律行为/63
(六)教育法律责任/66
第四章 教育法典分则的体例与内容/68
一、教育法典分则的基本理念:受教育权的保障与实现/69
(一)“受教育权的保障与实现”作为基本理念之证成/69
(二)基本理念对教育法典分则编纂的统摄效力/72
二、教育法典分则的体系性建构/73
(一)现行教育法“入典”的标准与技术/73
(二)教育法典分则的立法模式/77
(三)教育法典分则的体系位阶/78
三、教育法典分则各编内容安排/80
(一)教育主休编/80
(二)学校教育编/83
(三)教育与家庭、社会编/86
(四)特殊事项编/88
第五章 教育法典总分结构的统领关系/90
一、教育法典宜采取总分结构的体例设计/91
(一)教育法典总分结构的科学性/91
(二)教育法典总分结构的可行性/92
二、统领关系构成教育法典总分结构的基础/94
(一)总分结构统领关系的基本原理/94
(二)总分结构统领关系的类型谱系/95
三、教育法典内部总分结构统领关系的具体表现/96
(一)总则编基本原则对中层原则的统领关系/97
(二)总则编一般规则对分则内容的统领效力/98
四、教育法典外部总分结构统领关系的具体表现/101
(一)立法目的对教育相关法的统领/102
(二)教育相关法主动适应教育法典的调整范围/103
(三)教育法典与教育相关法的协同共治/103
第六章 教育法典之“一般规定”条款研究/105
一、教育法典总则一般规定的功能阐释/105
(一)维系总则的统领地位/106
(二)维系教育法律秩序的和谐统一/108
二、教育法典总则一般规定的范畴厘定/109
(一)我国教育单行法总则内容的要素梳理/109
(二)国外教育法典总则内容的要素梳理/111
三、教育法典总则一般规定的内容展开/113
(一)立法目的条款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113
(二)基本原则条款对教育法典立法价值的形塑 /115
(三)适用范围条款对教育法典规制领域的明晰/117
(四)权利义务关系条款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路径构建/120
第七章 教育法典之“党的领导”条款研究/124
一、“党的领导”入典的法理阐释/125
(一)“党的领导”条款入典的含义/125
(二)“党的领导”条款入典的考量因素/126
二、教育法典设置“党的领导”条款的时代价值/127
(一)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127
(二)保障教育法律体系的融贯性/128
(三)促进法典与党规的良性互动 /129
三、教育法典设置“党的领导”条款的基本思路/130
(一)“党的领导”条款在教育法典中的位置 /131
(二)抽象形式确认和具体形式规定相结合/132
(三)显性规范和隐性规范共同适用/133
四、教育法典中“党的领导”条款的规范效力/134
(一)“党的领导”条款的确认效力/134
(二)“党的领导”条款的统领效力/135
(三)“党的领导”条款的约束效力/136
第八章 教育法典中的教育法律关系/138
一、教育法典中教育法律关系的功能/ 139
(一)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典编纂的体系化工具/139
(二)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典公私法交融的理论工具/142
二、教育法典中教育法律关系的多维构造/143
(一)教育法律主体要素/144
(二)教育法律客体要素 /146
(三)教育法律内容要素/147
三、教育法典中教育法律关系的规范设计/149
(一)教育法律关系在教育法典中的体系逻辑 /149
(二)教育法典中教育法律关系的新课题/152
第九章 教育法律主体制度研究 /155
一、现有“教育法律主体”制度未达到体系化要求/156
(一)“罗列式结构”在外部体系上的缺陷 /158
(二)“罗列式结构”在内部体系上的缺陷/159
二、“教育法律主体”体系化的方法论/162
(一)以“层级式结构”代替“罗列式结构”/162
(二)类型化与概念化思维是建立“层级式结构”的方法论/164
三、“教育法律主体”体系化建构的初步构思/166
(一)扩大具体主体的范围/166
(二)将具体主体类型化、概念化,形成抽象主体层级/173
第十章 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教育法律行为研究/177
一、问题的提出/177
二、教育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础/178
(一)法律行为的理论源流/178
(二)教育法律行为的概念确立/179
(三)教育法律行为的基本类型/181
三、教育法律行为是教育法典的基石/183
(一)教育法律行为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 /183
(二)教育法律行为贯穿整个教育法典体系 /184
(三)教育法律行为框定教育法典的程序规则/185
四、教育法律行为融贯教育法典的现实困境/186
(一)教育法律行为的理论研究薄弱 /186
(二)教育法学具有领域法学特征/187
(三)现行教育立法存在结构性缺陷/188
五、以教育法律行为为基石构建教育法典的规范体系/ 190
(一)教育法律行为的“适度”法典化/190
(二)总则编专章规定教育法律行为/191
(三)特殊教育法律行为整合进分则各编/192
第十一章 教育法律关系内容之一:受教育权研究/194
一、问题的提出/194
二、受教育权“入典”的前提:受教育权的理论认识/195
(一)受教育权的本质属性/195
(二)受教育权的内容/196
(三)受教育权的功能体系/198
三、受教育权在教育法典中的体系定位/199
(一)教育法典编纂的基本理念/199
(二)受教育权入典的基本定位/202
四、受教育权在教育法典中的制度构造/203
(一)受教育权在教育法典总则编的制度体现/204
(二)受教育权在教育法典分则编的制度体现/205
第十二章 教育法律关系内容之二:教育权研究/ 210
一、“教育权”的内容体系/210
(一)教育权的性质与结构/210
(二)教育权的类型化展开/212
二、教育法典设置“教育权”条款的理论逻辑/216
(一)界定教育权的概念基础/216
(二)作为确认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217
(三)实现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统一/219
三、教育法典中“教育权”条款的设定/220
(一)总则中的规定/220
(二)分则中的体现/221
第十三章 教育法典中的“法律责任”体系研究/224
一、教育法律责任入典的现实问题/225
(一)教育法律责任范畴模糊/225
(二)教育法律责任分配失衡/226
(三)教育法律责任体系零散/227
二、教育法律责任入典的原则与主线/229
(一)以“均衡分配,有序协同”为原则/229
(二)以受教育权的保障为逻辑主线/232
三、教育法典中法律责任的体系建构/234
(一)教育法律责任入典的结构安排/234
(二)总则编法律责任规则的建构/235
(三)分则中法律责任规则的设计/237
第十四章 教育法典中“法律救济”体系研究/240
一、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体系化与法典化/241
(一)通过体系化促进救济制度法典化/241
(二)建构教育法律救济体系的必要性/242
二、教育法典建构法律救济体系的考量因素/244
(一)以“基本权利保护”为理念/244
(二)以“纠纷实质化解”为目标/245
(三)以救济规范体系化为方法/246
三、教育法典建构法律救济体系的具体路径/249
(一)教育法律救济条款体系化的方式/249
(二)救济规范在教育法典中的位置安排/250
(三)救济体系在教育法典中的呈现形式/251
(四)教育法律救济体系的内部顺序安排/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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