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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谦抑性的规范展开 赖隹文 陈国庆 张自柱 温久远 卢方 李亚兵著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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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书名:刑法谦抑性的规范展开
定价:99.0
ISBN:9787519791957
作者:赖隹文 陈国庆 张自柱 温久远 卢方 李亚兵著
版次:1

内容提要:

本书致力于深入分析刑法的谦抑性,全书共分为十二章。第一章阐释刑法谦抑性的基础理论,第二章至第十二章分别针对性阐述*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帮信罪”、*法占用农用地罪,*对实践中较容易出现适用宽泛化的该十一个罪名的条分缕析、悉究本末,在厘清其核对的构成要件要素之基础上,从目的性限缩视角对其展开正当性解释,从而为其司法适用提供适当的行之有效的教义学方法,*终实现刑法谦抑品质,以尽可能实现法益保护与自由保障两大机能的平衡。





作者简介:

赖隹文,民革党员,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大学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在《中国刑事法杂志》《刑事法评*》《时代法学》《澳门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出版独著《变迁时代的刑法笃思——从概念诠释到坚守责任主义》(武汉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副主编《金融警戒线:证券刑事法律实务探析》(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参著《金融诈骗罪疑难问题研究:理论分析与实践展开》(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法的实践与思辨》(武汉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刑事辩护:策略、技术与案例》(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陈国庆,毕业于南昌大学,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斗木刑事团队创始人、卓建金融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刑事辩护杰出成就奖的获得者,系司法部2017年度中国律师行业*受关注的人物之一。热爱跑步、登山、徒步,至今已完成30场马拉松。2023年5月18日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是首位站在“世界第三极”的广东律师。

张自柱,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北*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编《金融诈骗罪疑难问题研究:理论分析与实践展开》(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参著《金融警戒线:证券刑事法律实务探析》(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专注于刑事领域,代理的案件广受社会关注。

温久远,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北*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前资深检察官,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参著《金融诈骗罪疑难问题研究:理论分析与实践展开》(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刑事辩护:策略、技术与案例(二)》(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拥有十余年的刑事领域办案经验,曾在检察系统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多年,办理了大量有影响力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走私及涉税刑事案件,具备较为丰富、成熟的刑事实务经验与技巧。

卢方,毕业于贵州大学,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值班律师,深圳市福田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顾问团律师,新雨计划第三届“雨点奖”十佳志愿律师,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十佳公益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多宗被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典型案件。

李亚兵,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斗木刑事团队负责人。前深圳市公安局民警,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多年。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援助律师、深圳市律师学院讲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助理。副主编《商事犯罪辩护宝典》(法律出版社2024年版)。专注于刑事辩护、企业反舞弊等刑事业务领域,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案件,对刑事诉讼有较为深刻的理解。




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理论基础:刑法谦抑性的司法坚守

 第一节 谦抑性的内涵框定

  一、立法论视域的谦抑性

  二、解释论视域的谦抑性

 第二节 谦抑性的立场展开

  一、刑法功能有限性的原则性承认

  二、刑法机能的方向性倾斜

 第三节 谦抑性的实现路径

  一、解释方法的合理运用

  二、个罪法益的精准把握

  三、结果无价值论的坚持

  四、刑民交叉的善意推导

第二章 “口袋”限缩:*法经营罪的解释性检讨

 第一节 *法经营罪概述

  一、前世今生:从投机倒把到*法经营

  二、功能设定:对非完全竞争性领域的适度干预

 第二节 *法经营罪的法益框定

  一、市场秩序说

  二、市场交易秩序说

  三、市场交易管理秩序说

  四、市场交易正常秩序说

  五、市场准入说

 第三节 *法经营罪的双重违法性

  一、定性:行政前置法提供基础限定

  二、定量:司法解释设置犯罪门槛

  三、限缩:并非一般性的行政违反

 第四节 *法经营罪的罪量要件展开

  一、实质违法性的坚持

  二、唯数额论的反思

  三、经营性特征的基础影响

 第五节 *法经营罪的罪责探寻

  一、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认定中的地位

  二、司法解释频繁增修造成的冲击

  三、刑事司法对违法性认识的应然姿态

 第六节 同类解释规则的贯彻

  一、明示列举与兜底条款

  二、事物本质与同类解释

  三、类型扩展与刑法谦抑

第三章 刑民界限:合同诈骗罪的可罚性探寻

 第一节 合同诈骗罪概述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法沿革

  二、合同诈骗罪的司法适用现状

 第二节 合同诈骗罪认定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

  二、*法占有目的的规范梳理及评析

  三、*法占有目的的判断规则在具体行为类型中的适用

  四、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

 第三节 对赌协议下的合同诈骗罪认定

  一、对赌协议的概念及特征

  二、对赌协议的规范历程及与刑事犯罪的纠葛

  三、对赌协议中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件的司法认定

  四、对赌协议中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实质逻辑

 第四节 托盘融资贸易中的合同诈骗罪认定

  一、托盘融资贸易的交易模式及实质

  二、托盘融资贸易中涉及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三、托盘融资贸易的涉刑行为定性

  四、托盘融资贸易中涉及合同诈骗罪的实质认定思路

第四章 目的统摄: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解释

 第一节 骗取贷款罪概述

  一、骗取贷款罪的立法沿革

  二、骗取贷款罪的司法适用现状

 第二节 骗取贷款罪的纠偏前提:骗取贷款罪的法益框定

  一、金融管理秩序说

  二、金融机构对贷款资金的所有权说

  三、金融信贷资金安全说

  四、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说

 第三节 骗取贷款罪欺骗行为的限缩认定

  一、欺骗行为的限定

  二、欺骗对象的主观明知的限定

  三、因果关系的限定

 第四节 骗取贷款罪中损失及情节的限缩判定

  一、“重大损失”的体系定位

  二、损失的理解与认定

  三、“重大损失”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关系

  四、“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

  五、民事案件效力与刑事犯罪认定的关系

 第五节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分

  一、立法渊源

  二、行为类型

  三、*法占有目的之认定

  四、罪名间的相互转化

第五章 法益回归:*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反思

 第一节 *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概述

  一、从法益出发探寻立法初衷

  二、从规范出发纵观历史沿革

 第二节 *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适用之异化

  一、*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政策趋向与扩张适用

  二、*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异化表现

 第三节 *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适用之检视

  一、*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保护法益之检视

  二、*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四大特征之检视

  三、*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罚性阻却事由之检视

 第四节 *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适用之路径

  一、重新界定保护法益

  二、准确界定四个特征

  三、畅通刑事责任减轻、*出机制

第六章 要素还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目的犯本质及其展开

 第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概述

  一、转变的前置法理念

  二、不变的刑法理念

 第二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限缩解释

  一、从行为犯说到实害犯说的剖析

  二、目的犯说之提倡

 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认定

  一、变票*行为的认定

  二、利用富余票*行为的认定

  三、被动受票行为的认定

 第四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单位犯罪追诉标准

  一、司法实践现状

  二、对单位与自然人犯本罪采用不同追诉标准的评析

 第五节 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的罚金适用问题

  一、司法实践现状

  二、对本罪单位直接责任人员适用罚金刑的评析

第七章 正本清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同质性恪守

 第一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法背景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现状

 第二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特征

  一、行为要件的开放性

  二、危险程度的相当性

  三、法条规定的补充性

 第三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法认定的重要问题

  一、关于“其他危险方法”的认定

  二、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认定

 第四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扩张适用及“口袋化”

  一、本罪泛化适用的原因探寻

  二、本罪“口袋化”的危害性阐释

 第五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限缩

  一、坚持同类解释规则

  二、采取严格限制解释的态度

  三、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

 第六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一、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论区分

  二、刑事司法案例的具体区分

第八章 家长主义:危险驾驶罪在预防刑法视角下的适度宽容

 第一节 危险驾驶罪概述

  一、本罪的立法沿革及依据

  二、本罪的焦点问题概述

 第二节 谦抑视角下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审视

  一、危险驾驶罪争议再起

  二、预防刑法视域下谦抑性原则的理解与运用

  三、谦抑性视角下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完善

 第三节 危险驾驶案件中谦抑性原则的司法运用

  一、危险驾驶案件谦抑性理论应用的实务白描

  二、酒精含量鉴定意见的严格审查与审慎认定

  三、轻缓化刑罚适用的具体裁判践行

第九章 权利边界:敲诈勒索罪的教义学透视

 第一节 敲诈勒索罪概述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法沿革

  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 有因型敲诈勒索罪与权利行使的边界

  一、实证方向的“因”的类型及处理结果

  二、有因型敲诈勒索罪与权利行使的边界探讨

  三、具体情形下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第三节 其他情形下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一、职业打*与敲诈勒索的认定

  二、缠访闹访索要财物与敲诈勒索的认定

  三、碰瓷行为与敲诈勒索的认定

  四、拾得他人财物后索要报酬的行为与敲诈勒索的认定

  五、冒充警察、联防人员抓赌抓嫖的行为与敲诈勒索的认定

 第四节 敲诈勒索罪与其他犯罪的竞合与界限

  一、敲诈勒索罪与*劫罪

  二、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

  三、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

第十章 泛化省思:寻衅滋事罪的规范性理解

 第一节 寻衅滋事罪概述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沿革

  二、寻衅滋事罪的司法适用现状

 第二节 寻衅滋事罪的纠偏前提:体系定位和法益确定

  一、寻衅滋事罪体系定位的诸种学说

  二、补充的独立性说之提倡

  三、寻衅滋事罪的法益确定

 第三节 寻衅滋事罪的出路:构成要件的规范化理解与适用

  一、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型寻衅滋事罪的展开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的理解

  四、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的界定

  五、主观构成要件要素流氓动机的规范解读

 第四节 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与竞合

  一、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

  二、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

  三、寻衅滋事罪与催收*法债务罪

第十一章 兜底过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纠偏

 第一节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概述

  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法由来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适用现状

 第二节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适用泛化的原因

  一、相关司法活动的不当推动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自我困境

 第三节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适用泛化的纠偏路径

  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性质的观点争议

  二、量刑规则说的认同与坚守

  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认定

  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不可罚的中立帮助行为的界限

 第四节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与竞合

  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诈骗罪帮助犯的界限厘清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类型划分

  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差别性解析

第十二章 全景解构:*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出罪路径研讨

 第一节 *法占用农用地罪概述

  一、*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法沿革

  二、*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适用现状

 第二节 *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法益探究

  一、生态本位理念的强化

  二、“三权分置”背景下的法益考量

 第三节 *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对象

  一、农用地的历史沿革

  二、农用地划分标准及认定困境

  三、农用地司法认定标准的确认

  四、多次改变用途后的农用地认定问题

 第四节 *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一、“*法占用”的行为模式

  二、“改变土地用途”的认定

 第五节 基建工程类*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出罪思路

  一、“*法占用”角度的解释

  二、土地用途改变角度的叙明

  三、建设项目公益性角度的探析

  四、法益恢复角度的论说

 第六节 单位犯罪的责任主体划分

  一、私营企业能否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二、受单位委托协助实施者是否属于直接责任人员

  三、法定代表人是否必然属于单位犯罪的直接主管人员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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