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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79.0
ISBN:9787524403432
作者:林传琳著
版次:1
内容提要:
个人信息之上是否存在一项抽象的权利,是法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个人信息统称为“权益”而非“权利”,回避了个人信息上的权利属性问题。在《民法典(征求意见稿)》中曾明确使用“个人信息权”一词,而后被改为“个人信息保护”。之所以呼吁个人信息权利化,是因为权利在实践中具有绝对性,意味着利益与权利对抗时会处于下风。本书立足于新兴权利论与权益区分论,从“概念构造论”和“本体构造论”两个维度建构个人信息权。
目录:
目 录
绪论
一、问题的缘起及研究意义
二、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
三、概念限定及术语规范
四、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第一章个人信息权何以成为新型(兴)权利
一、何谓“新型权利”
二、新型权利证成的两种模型
三、个人信息权的新型权利证成
第二章权利还是权益:基于权益区分论的回应
一、权益区分论的域外发展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权益”
三、对个人信息权益论的质疑
第三章个人信息权的属性嬗变
一、个人信息权的理念嬗变:从知情同意到正当必要
二、个人信息权的内涵重构
第四章个人信息权的构造
一、个人信息权的权利主体
二、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客体
三、个人信息权的权利范式
第五章个人信息权的主要权能
一、知情决定权
二、可携权
三、更正权
四、删除权
第六章个人信息权与人格权编的兼容
一、个人信息权适用中的利益衡量
二、个人信息权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兼容
三、个人信息权的适用路径
第七章个人信息权的侵权法保护
一、侵权法保护与人格权法保护的差异性
二、个人信息权在侵权法中的适用困境与完善
三、个人信息侵权的*体性诉讼
第八章个人信息权的公法保护
一、个人信息权公法保护的必要性
二、个人信息权的宪法确认
三、预防原则的引入证成
四、引入预防原则的实现构想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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