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2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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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商品名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作者:环境保护部 等 著
市场价:15元
ISBN号:135111252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商品类型:图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
——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
——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
——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
本标准于l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diyi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3096——93和GB/T 14623——93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
——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
——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
——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
本标准于l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diyi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3096——93和GB/T 14623——93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5 环境噪声限值
6 环境噪声监测要求
7 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要求
8 标准的实施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不同类型交通干线的定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方法
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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