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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医疗损害责任法律制度,对于保护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及全体患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书依照《民法典》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对初版进行了全面修订。全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总论部分系统、全面地阐释了医疗损害责任法的总则性问题,分论聚焦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医疗管理损害责任这四种具体类型分别展开。
本书突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在构建医疗损害责任完整理论体系的同时,插入了大量实判案例,反映对医疗损害责任规则的解释和具体适用,可望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医疗机构法务人员和患者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提供理论指引和实务操作指南。
杨立新,1952年1月生于吉林省通化市,研究生同等学力。现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曾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庭长、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组长、审判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
代表性法学学术著作有:《中国民法总则研究》《中国侵权责任法研究》《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格权法研究》《中国婚姻家庭法研究》《中国继承法研究》《中国民法典新规则要点》等;出版法学教材《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民法学论文600余篇。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授予一等功,省级劳动模范,北京市师德标兵,全国首届教材建设优秀教材一等奖,钱端升法学研究优秀成果特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学研究金鼎奖一等奖,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成果奖,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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