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定价:98.0
ISBN:9787524414155
版次:1
内容提要:
本书聚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八大核心纠纷板块,以“实务要点+典型案例+规范指引”三维解析模式,紧扣法律法规,直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价款结算、工程工期、工程质量、优先受偿权等高频争议痛点,提炼权威裁判规则。全书语言通俗、逻辑严谨,既是工程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的风险防范指南,也是法律从业者的办案实用工具书,助力精准规避风险、高效化解纠纷。
作者简介:
史全佩
执业律师,现为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部主任。宁波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专家库成员、首届名优“骨干型”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建筑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从事律师职业32年,擅长建设工程、房地产、工程回款执行、项目合规管理等领域,曾成功代理众多建设工程、房地产类纠纷案件。先后主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全书》,参编《建筑商之孙子兵法Ⅲ》《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问题及解决之道》《民法典与日常生活365问》等著作。
马新峰
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河南绿地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郑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风险防控法律服务中心委员,郑州市工商联商会调解中心委员,河南省鹰城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主任,郑州市郏县商会秘书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董秘资格证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自2007年起执业至今,担任近百家公司、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超千件,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税企争议解决、涉税刑事辩护等领域。
白彦强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纪检监察)学院兼职教授,资深仲裁员,获得陕西省律师行业党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从业20余年,深耕建设工程与能源领域法律实务,承办数百起房地产及建设工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先后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目录:
目录Contents
第一章 施工合同效力纠纷
第一节 承包人未取得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二节 承包人超越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三节 承包人借用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四节 必须招标项目未招标签订的施工合同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五节 必须招标项目先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六节 必须招标项目中标无效签订的施工合同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七节 低于工程建设成本签订的施工合同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八节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的施工合同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九节 建设单位肢解发包签订的施工合同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节 转包签订的施工合同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一节 违法分包签订的施工合同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二节 施工合同无效的违约金条款效力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三节 “背靠背”条款的效力认定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四节 垫资条款的效力认定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五节 无效合同中的让利条款效力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二章 工程价款纠纷
第一节 施工合同无效的工程款结算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二节 “黑白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三节 发包人拖延验收拒付工程款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四节 以未开具发票为由拒付工程款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五节 以承包人未提交工程竣工材料为由拒付工程款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六节 发包人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第三人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七节 当事人在诉讼前就工程款结算达成协议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八节 政府文件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被撤销或失效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九节 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节 工程欠款利息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一节 审计报告中的工程造价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二节 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调整工程价款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三节 以房产抵工程款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四节 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起算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十五节 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追索工程款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三章 工程工期纠纷
第一节 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二节 施工许可证记载的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三节 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不一致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四节 约定工期显著少于定额工期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五节 无效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条款效力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六节 工期延误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七节 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四章 工程质量纠纷
第一节 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缺陷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二节 承包人拒绝修复质量缺陷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三节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四节 未完工程或未经竣工验收工程的质量确认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五节 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六节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七节 缺陷责任期与工程质量保证金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五章 工程竣工纠纷
第一节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不予答复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二节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三节 承包人不配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六章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第一节 优先受偿权的担保范围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二节 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受偿权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三节 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优先受偿权的认定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四节 未竣工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五节 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法律效力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六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七节 违法建筑的优先受偿权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八节 实际施工人的优先受偿权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九节 工程价款债权受让人与优先受偿权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七章 施工合同变更与解除纠纷
第一节 工程签证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二节 发包人的任意解除权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三节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四节 承包人明示或以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五节 一方经催告仍不履行主要债务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六节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七节 已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拒绝修复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八节 发包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无法施工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八章 施工合同其他类型纠纷
第一节 工程鉴定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二节 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三节 联合体投标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四节 指定分包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五节 内部承包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六节 劳务作业分包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第七节 施工合同管辖纠纷
一、实务要点
二、典型案例
三、规范指引
裁判规则目录
第一章 施工合同效力纠纷
裁判规则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裁判规则2 个人无相关施工资质,因此其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裁判规则3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裁判规则4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裁判规则5 缺乏资质的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裁判规则6 被挂靠人作为合同相对方,不得以出借资质为理由拒绝承担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裁判规则7 挂靠人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建设工程的总包方主张工程款
裁判规则8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未经招投标直接签订施工合同,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裁判规则9 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能因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采用直接发包方式而不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否则所签订施工合同无效
裁判规则10 在招标投标程序中“明招暗定”的,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裁判规则11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与投标人、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中标无效,在中标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亦无效
裁判规则12 招标方与中标方在招标过程中先行签署补充协议,中标无效,施工合同亦应认定无效
裁判规则13 招标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均无效
裁判规则14 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中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应无效
裁判规则15 投标人的报价低于行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自身的个别成本,施工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裁判规则16 发包人在起诉前并未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
裁判规则17 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应认定有效
裁判规则18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分包合同亦无效
裁判规则1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应认定无效
裁判规则20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裁判规则21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双方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
裁判规则22 承包人擅自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对因转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裁判规则23 分包行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总承包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分包,属违法分包,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裁判规则24 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自然人,分包合同无效
裁判规则25 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基于合同有效主张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没有依据。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可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裁判规则26 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也无效,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裁判规则27 总包商为转移业主支付不能的风险,在分包合同中设置“以业主支付为前提”的条款,该条款通常称为“背靠背”条款。鉴于该条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故该约定有效
裁判规则28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有约定的,且利息约定高于垫资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法院按照案件起诉日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垫资款利息,于法有据
裁判规则29 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利息请求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30 对垫资利率的限制,仅针对垫资期间,即开始垫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而在竣工之后,垫资款自动转为工程欠款,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程欠款利率计息;如无约定,则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裁判规则31 工程让利是承包方为了争取工程项目的合同,给予发包方一定的经济利益或其他优惠。这种优惠可以体现为工程总价的降低,也可以体现为某些具体项目或费用的减免,还可以体现为付款让利、服务让利
裁判规则3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让利条款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约定让利条款属于结算条款的,可以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裁判规则33 施工合同无效,让利条款本质上为工程价款,对于让利条款的下浮率,不宜“一刀切”,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裁判规则3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让利并没有证据证明其可导致让利后的工程造价低于施工成本,故可以认定该让利属于结算性质的让利,属于有效承诺
第二章 工程价款纠纷
裁判规则35 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予支持
裁判规则36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裁判规则37 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裁判规则38 施工合同无效,关于“工程价款支付条件”的约定不属于可以参照适用的合同约定
裁判规则39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应当参照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进行结算
裁判规则40 多份施工合同均无效,无法确定实际履行合同,但可确定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以*后签订的合同作为折价补偿的依据
裁判规则41 存在“黑白合同”,发生争议的,应以“白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裁判规则42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裁判规则43 开具发票不是承包人的主给付义务,发包人不能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有关工程款应当支付给承包人
裁判规则44 发包人以承包人未足额开具已付工程的发票为由拒付剩余工程欠款,不能获得法院支持
裁判规则45 发包人以承包人未提交工程竣工资料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不能获得法院支持
裁判规则46 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愿代承包人偿还第三人欠款,不能认定为其已支付承包人工程款
裁判规则47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在协议不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下,对双方均具有拘束力
裁判规则48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准许
裁判规则49 合同约定作为结算依据的地方政府文件虽然被明令废止,但该文件仍可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裁判规则50 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含有结算标准和依据的地方政府文件内容转化为合同内容,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因文件被撤销、失效而否定合同相关条款的效力
裁判规则51 施工合同约定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52 垫资利息明显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其高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53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54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视为利息应付款时间
裁判规则55 工程是否依法须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不能认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可以成为确定当事人之间结算的当然依据
裁判规则56 材料价格波动超出正常市场范围的,即使合同约定价格不予调整,承包人仍有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裁判规则57 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幅度未超过市场价峰值,属于合理预见的商业风险,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裁判规则58 《商品房抵工程款协议书》属于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九民纪要》第44条适用对象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第45条并未对协议的效力作出规定,当事人据此主张协议有效并无法律依据;故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该协议无效
裁判规则59 以物抵债协议并不以债权人现实地受领抵债物,或取得抵债物所有权、使用权等财产权利为成立或生效要件。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即为有效
裁判规则60 承包人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取得案涉房屋,其实质是通过协商折价抵偿实现承包人就案涉项目房屋所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与发包人以案涉房屋折价抵偿欠付工程款,符合《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方式
裁判规则61 工程完工后结算未完成的,不应起算工程价款的诉讼时效
裁判规则62 工程价款已确定但付款期限不明的,承包人可以随时要求发包人履行付款义务,诉讼时效从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裁判规则63 施工过程中按工程进度支付的进度款,其诉讼时效适用“同一债务分期履行”规则,以*后一笔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裁判规则64 发包人对挂靠资质承包明知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施工合同关系,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裁判规则65 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但不可以直接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分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裁判规则66 判断建设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应根据其是否签订转包、挂靠或者其他形式的合同承接工程施工,是否对施工工程的人工、机器设备、材料等投入相应物化成本,并*终承担该成本等综合因素确定
裁判规则67 实际施工人未能举证证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工程款,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68 发包人具备提供是否欠付工程款等证据的客观条件,有义务举证证明其是否欠付承包人工程款,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第三章 工程工期纠纷
裁判规则69 开工日期的确定不仅需要以开工通知为准,还需要发包人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提供符合正常施工条件的场地及做必要准备工作
裁判规则70 各份文本中记载的开工日期均不相同的情形下,应当以监理单位确认的《开工报告》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裁判规则71 实际开工日期与施工许可证所载日期不一致时,应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裁判规则72 在无其他证据可以佐证实际开工日期的情况下,可以参考施工许可证所载日期认定实际开工日期
裁判规则73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裁判规则74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裁判规则75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裁判规则76 仅以约定工期显著少于定额工期不能说明发包人存在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工期仍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
裁判规则77 工程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工期过分低于定额工期的,合同约定的工期无效,应以鉴定的定额工期计算
裁判规则78 施工合同无效,合同中工期与工期违约条款亦无效,不能简单将无效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金作为计算工期延误实际损失的依据,发包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发生的损失
裁判规则79 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期延误均有过错,难以区分责任大小的,法院酌情在双方之间分配责任
裁判规则80 施工过程中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大幅增加工程量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依据原有工程量约定的工期要求承包人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的,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81 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期延误造成材料费价格上涨均有过错的,材料涨价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裁判规则82 对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事实,发包人负有举证责任
裁判规则83 发包方原因导致施工方停工、窝工的,发包方应当赔偿施工方的损失,但施工方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和避免损失扩大的,应结合其过错程度减少发包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章 工程质量纠纷
裁判规则84 发包人多次以通知形式变更设计、调整施工方案,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完成发包人指令的施工任务,多次就施工图纸和方案等事宜请示发包人的,承包人不存在过错
裁判规则85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裁判规则86 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隐患提出建议,发包人未接受建议,承包人继续施工的,承包人应对质量问题承担次要责任
裁判规则87 经鉴定确认建设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修复义务
裁判规则88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仍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89 案涉工程经检测存在质量缺陷,承包人主张工程质量缺陷原因不明的,应当进一步举证证明导致工程质量有缺陷的原因,否则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裁判规则90 未完工程的承包人主张价款并完成初步举证后,发包人若主张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裁判规则91 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阶段性验收,且工程处于其控制之下,又未能证明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可认定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工程款支付条件
裁判规则92 工程验收合格不等于工程真正合格。工程验收合格后,因施工人的原因发生质量事故的,其依法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裁判规则93 施工合同虽无效,但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应遵循国家规定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裁判规则94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承担保修责任的方式包括返工(重作)
裁判规则95 未达合同约定条件即委托第三人维修的,承包人不承担第三方维修费用
裁判规则96 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年,承包人可请求返还质量保证金
裁判规则97 发包人要求以5年为期限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所保证的缺陷责任期,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规定不符,不应得到支持
裁判规则98 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裁判规则99 缺陷责任期内,对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如承包人既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第五章 工程竣工纠纷
裁判规则100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裁判规则101 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若不按期支付工程款,要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及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视为发包人认可结算文件
裁判规则102 发包人在验收合格之前实际使用案涉工程的,应当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以外的已使用部分出现的质量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裁判规则103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工程,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工程存在根本质量问题的,视为已经竣工验收
裁判规则104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裁判规则105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并不免除承包人依法应履行的保修义务
裁判规则106 承包人不配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导致长期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应按约定支付逾期验收违约金
裁判规则107 承包人不配合提供工程资料导致竣工验收备案迟延的,应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裁判规则108 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主张优先受偿的,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109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形
裁判规则110 发承包双方重新约定的付款日期明确时,该日期应当作为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时间
裁判规则111 发承包双方重新约定的付款日期不明确的,以当事人起诉之日作为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时间
裁判规则112 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届满后,当事人重新约定付款日期的,并不能改变优先受偿权已消灭的状态及其后果
裁判规则113 发函不属于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有效方式
裁判规则114 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15 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16 未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放弃有效
裁判规则117 承包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放弃的行为无效
裁判规则118 建设工程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客体
裁判规则119 未取得规划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属于违法建筑,无法折价、拍卖,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20 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应仅限于承包人,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赋予实际施工人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裁判规则121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法定优先权,应当认为其是具有担保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实现的担保功能的财产性从权利,可以随工程款债权的转让而转让
第七章 施工合同变更与解除纠纷
裁判规则122 签证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但承包人已实际施工的,承包人可以主张该部分工程款
裁判规则123 即使无建设单位认可、监理单位盖章,经现场总监代表签署后也可能被认为足以反映承包人的实际施工情况,从而使签证内容获得法院支持
裁判规则124 报告单经监理签证,可以作为计算工期延误损失的依据
裁判规则125 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有权任意解除合同的,不符合公平原则,发包人无权据此主张解除合同
裁判规则126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裁判规则127 承包人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裁判规则128 发包人不履行付款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裁判规则129 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裁判规则130 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的,发包人主张解除合同的诉请可获得法院支持
裁判规则131 承包人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构成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裁判规则132 已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裁判规则133 发包人未提供经审核图纸及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裁判规则134 发包人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导致工程的施工行为不具有合法性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章 施工合同其他类型纠纷
裁判规则135 当事人诉讼前已经就工程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准许
裁判规则136 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简单而笼统,且无事实依据的,不能获得法院支持
裁判规则137 另案司法鉴定意见并不对本案产生法律约束力,一方主张依照另一案的司法鉴定意见确定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138 发包人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建设工程,诉讼中申请工程质量鉴定的,不予准许
裁判规则139 经法院释明后对工程量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仍不申请鉴定,致使工程量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裁判规则140 无论是必须招投标的项目还是非必须招投标的项目,一旦确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订立合同即应当受《招标投标法》的约束
裁判规则141 对于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也应当依照该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
裁判规则142 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中,中标合同无效的,若与中标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且被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可以以该合同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裁判规则143 联合体成员之间关于内部责任的分担约定,不影响联合体成员对外部责任的连带责任
裁判规则144 甲指分包合同不因具有指定分包行为而无效。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均应认定有效
裁判规则145 甲指分包中仍系总承包方与分包单位产生合同法律关系,总承包方应承担付款责任
裁判规则146 甲指分包中,总承包方仅是在收到工程款之后扣除管理费并支付给分包单位,并无付款义务,因此不承担付款责任
裁判规则147 专业分包单位系由发包人指定,虽然是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但分包合同实质内容系由发包人确定,故认定发包人对于分包单位工期延误亦存在过错,酌定承包人与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比例
裁判规则148 发包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149 实际施工人不是工程承包人职工的,双方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裁判规则150 承包人将劳务、材料等工程予以分包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裁判规则151 劳务作业承包人未取得相应劳务分包资质,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裁判规则15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不因其未实际履行而改变,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宜仅以合同未实际履行为由,排除专属管辖的适用
裁判规则153 区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诉争的法律关系,结合当事人之间有无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工作场所、时间是否限定,以及工作内容侧重劳务提供还是工作成果交付等因素进行判断
裁判规则154 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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