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编辑推荐
◎马库斯在国外的“迪伦学”研究领域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鲍勃?迪伦本人十分推崇此书。。 ◎译者董楠是乐评类和音乐家传记类的资深译者,在读者群中有很好的口碑。 ◎附赠首次出版中译本的《唱片目录》。
内容简介
本书是美国著名乐评人、作家格雷尔•马库斯的代表作,以美国著名民谣歌手鲍勃•迪伦为入口,以迪伦及其乐队在1967年的地下室录音带为主题,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奇异的老美国的故事。
本书除了详细、深入地剖析了美国著名民谣歌手鲍勃•迪伦及其乐队1967年的地下室录音带中的珍贵歌曲的创作过程及其深刻意义,更耐人玩味的,莫过于透过这些鞭辟入里的解析,使读者得以一窥1960末期作为另类文化偶像的鲍勃•迪伦的思想转变过程,以及古老而奇异的美国在那个时代的暗涌中是如何的起伏跌宕。
作者消除了音乐、文学与社会文化的疆界,以机锋处处的精准之刃,描摹了迪伦所处的动荡时代,也映照出了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作者简介
精彩书评
迪伦曾对民谣做过一个著名的描述,‘民谣就是谜’。”在这本书里,这个谜被彻底探究却又益发美丽而深奥了。 RossFortune 马库斯的作品像极了那种富想象力的评论,但不止如此:这本书是黑暗时代的一道光。 LucSante
精彩书摘
进入实验室 曾经有一个歌手矗立在世界的十字路口。在那一刻他曾拥有这样一个舞台,在他之后的人无非只是登上这个舞台而已——而这个舞台如今也已经不复存在。三十多年前,那个常常被如今的人们说成是一场历史错误的世界刚刚成型;与此同时,若干更久远的世界亦如幽灵般重现,尚未下定决心——1965年,惨绝人寰的世界与人间天堂般的世界仿佛同时在大地上出现,又仿佛距离人们无限遥远——处于那个时刻的鲍勃?迪伦(BobDylan)与其说是占据了文化时空上的一个转折点,倒不如说他就是那个转折点本身,仿佛文化会依照他的愿望甚至是兴致而改变自己的方向;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事实也的确如此。 作为公众人物,鲍勃?迪伦的故事只是在近年来才重返人们视野。迪伦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RobertAllenZimmerman),1941年出生于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市,明尼苏达在当时还是美国最北部的州,后来他又在这个州北部一个名叫希宾的小镇上成长。60年代初,他的名字开始为少数人所知,在纽约,他自称是那位来自30年代的沙尘暴中的民谣歌手,伍迪?格瑟里(WoodyGuthrie)的继承者。1962年,他发行了首张专辑《鲍勃?迪伦》(BobDylan),这是一张关于欢乐与死亡的民谣合辑;1963年,他唱出了《暴雨将至》(AHardRain’sA-GonnaFall)、《上帝在我们这边》(WithGodonOurSide)和《时代改变了》(TheTimesTheyAreA-Changin’),这时的他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歌手或词曲作者,甚至也不仅仅是一个诗人,更不用说是民谣乐手。如同一种信号,他就是民谣本身,同时也是一个先知。当他歌唱和写作的时候,他就是拍卖会上的奴隶,他就是被锁在床上的妓女,他是那满怀疑问的青年,他是那满怀遗憾和悲哀回忆往事的老人。耳熟能详的民谣复兴标准曲渐渐从他的演唱曲目中远去,他成了炸弹落下之后的声音,民权运动中的声音;最终他成了自己时代的声音乃至同代人的良心。他那振聋发聩的木吉他与轰雷贯耳的口琴声成了一种自由自在的标志,正如和平符号(peacesymbol)那样,在这个充斥着堕落与谎言的世界上象征着决心与诚实的力量。 然而所有这一切变成了悬在半空——对于成千上万追随鲍勃?迪伦脚步,以此确认自身价值的人们来说,则是被砸在地上——那是在1965年的7月,这位曾经只穿破旧棉布衣服的民谣歌手拿着电吉他,披着时髦的黑色皮夹克(“一件出卖自己的皮夹克”,一个名字如今已不可考的人这样形容)出现在新港民谣节(NewportFolkFestival)的舞台上,身后是一支事后很快就被他抛弃了的五人乐队,他竭尽全力造出最刺耳的声音,唱起那种对很多人而言正意味着堕落与谎言的电子噪音。尽管如今世界上可能没有人会承认自己当年曾在新港民谣节上对鲍勃?迪伦发出嘘声,然而在1965年的7月25日,迪伦的演出完全是一场骚动:听众中爆发出叫喊、诅咒、抗拒与咒骂,但更多的也许还要算是困惑。 1965年初,迪伦发行了《席卷而归》(BringItAllBackHome)这张专辑。唱片的一面是幻想风格的木吉他歌曲《手鼓先生》(Mr.TambourineMan)、《伊甸园之门》(GatesofEden)、《现在一切都结束了,蓝宝贝》(It’sAllOverNow,BabyBlue)等,用来平衡另一面与电声乐队合作的诙谐曲调,并没引起什么争议。1965年秋,新港民谣节之后,他发行了几乎全部由乐队伴奏的《重访61号公路》(Highway61Revisited),这张专辑登上了排行榜首位,也正是从那张专辑开始,许多人认为他走上了邪路。1966年,这个时髦小伙抛出一张《无数金发女郎》(BlondeonBlonde),把民谣运动中大萧条时代的幽魂彻底抹去。这些几乎是一下子就喷吐出来的专辑堪称20世纪现代主义最密集,最剧烈的大爆发之一;它们是贯穿美国自我意识的哥特-浪漫主义的一部分。然而,在这长长的一年里,迪伦的创作与发现所带来的,与其说是具有美学价值,用于可买卖、仓储和丢弃的物品,不如说是一系列公开表演——1965年秋至1966年春的巡演,几乎每个夜晚都在狂热,戏剧化与接近斗争和冲突的状态中结束。那些夜晚并没有在历史上留下痕迹,如今只在谣诼、奇谈与记忆之中口耳相传。 巡演路上,迪伦先后更换了若干临时鼓手,最引人注目的一位是因为给特里尼?洛佩斯(TriniLopez)担任鼓手而成名的米奇?琼斯(MickeyJones),其他主要伴奏乐手包括贝斯手里克?丹科(RickDanko)、风琴手加斯?哈德森(GarthHudson)、钢琴手理查德?曼努埃尔(RichardManuel)和吉他手罗比?罗伯逊(RobbieRobertson)。他们是多伦多的一支五人乡村酒吧乐队“雄鹰”(Hawks)中的四人,一度为来自阿肯色州的山地摇滚歌手罗尼?霍金斯(RonnieHawkins)担任伴奏;1968年乐队重组,更名为“乐队”(TheBand),“雄鹰”原来的鼓手,来自阿肯色州的利文?赫尔姆(LevonHelm)也归队了,赫尔姆当年也曾经参加过迪伦的那次巡演,不过巡演开始两个月后就退出了。 迪伦1965年的巡演于9月在德克萨斯州的奥斯丁开始,他们四次横穿美国。在同琼斯合作期间又去了澳大利亚、斯堪的纳维亚、法国、爱尔兰以及英国,巡演结束之日似乎遥遥无期。 1966年6月,在短暂的巡演间隙,迪伦骑摩托车时在自己位于伍德斯托克附近的住宅不远处出了车祸,之后就一直处于隐居状态。位于纽约市北部的伍德斯托克早已成为艺术家的聚居之地,当时的丹科、哈德森、曼努埃尔和罗伯逊有时候把自己的乐队叫作“精神错乱”(Crackers),有时候叫做“白人小子”(Honkies),有时候干脆什么也不叫,后来他们也到伍德斯托克去重组乐队,并且开始和鲍勃?迪伦合作,制作关于他们那次巡演的电影。很快,在1967年的夏天之初,他们和迪伦开始每天见面,经常是在西沙泽地(WestSaugerties)一栋房子的地下室里,这里是丹科、哈德森和曼努埃尔租下来的;他们把这里叫做“大粉”(BigPink)。他们在这里或是其他地方随便玩玩音乐,后来也开始随便录录音,录制了大约100首老歌或是原创歌曲。他们把其中14首新歌制作成一张醋酸酯唱片(acetatedisc),命名为《地下室录音带》(TheBasementTape),并且拿给其他音乐家们。其中一些歌曲很快就被“彼得、保罗和玛丽”(Peter,Paul&Mary)、曼弗雷德?曼恩(ManfredMann)和“飞鸟”(Byrds)等个人或乐队唱红,比如《太多无所事事》(TooMuchofNothing)、《爱斯基摩人奎恩》和《你哪儿也不去》(YouAin’tGoin’Nowhere)。而这张唱片的录音带也于1968年被泄露到公众之中。《滚石》(RollingStone)杂志呼吁唱片公司正式发行这张专辑无果;到了1970年,这张专辑被转录为乙基烯黑胶唱片(vinyl),以私录(bootleg)形式广为传播。 “地下室录音带”——这个名字在私下违法交易的时候曾经有过些许改变——成了一个护身符、一个公开的秘密,最后成为了一个传奇,一则关于避世与适应的寓言。1975年,16首地下室录音中的歌曲以及8首“乐队”的小样终于得以正式公开发行,并且登上了排行榜前10名的位置。迪伦对此表示惊讶:“我还以为所有的人都已经有了这张专辑哩。”16首地下室录音里最令人震撼的好歌包括《我将获得解放》(IShallBeReleased)、《火焰之轮》(ThisWheel’sonFire)、《愤怒之泪》(TearsofRage)、《卷入洪流》(DownintheFlood)与《百万美元狂欢》(MillionDolarBash)等,人们在它们当中认出了特殊的优雅与光彩,正如我在这张专辑1975年发行之际为它写下的内页评注所说,认出了一个位于忏悔室与妓院之间的灵魂。这音乐带来一种熟悉的光环,或者是某种口头相传、不见经传的传统;以及一种深刻的自我认识,既是有关历史的,也是具有独特个性的——究竟是歌手的自我认识,抑或是听者的自我认识呢?这音乐是有趣而令人感到安慰的;与此同时又显得有些奇异,有种未完成的感觉。它们仿佛出自艺术与时间上奇异的错位,显得既透彻明晰又令人费解。 ……
前言/序言
新版作者序 四十多年的时间过去了,鲍勃?迪伦(BobDylan)的地下室录音仍然没有官方发行,但是其中的许多歌曲已经用华丽的字样把自己书写在海报之上,抑或悄悄潜入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的罅隙之中。这个故事包括朱莉?德里斯科尔(JulieDriscoll)翻唱的《火焰之轮》(ThisWheel’sonFire),它成了精彩的英国电视喜剧《荒唐阿姨》(AbsolutelyFabulous)的片尾曲,还有脸上涂着白粉的吉姆?詹姆斯(JimJames)在托德?海因斯(ToddHaynes)的电影《我不在那里》(I’mNotThere)中如同舞台自杀般的一曲《去往阿卡普尔科》(Goin’toAcapulco),海因斯这部电影本身便是以地下室录音中最冷漠但又最诱人的歌曲之一为名,詹姆斯唱歌的那场戏则是源自这本书中的虚构故事。地下室录音是传奇,但同时也很平凡,它既是日常生活,也是只被记住了一半的梦境。这些歌曲所讲述的故事渐渐地积累起来。在本书的这一版里,“引用作品”部分和“唱片目录”部分做了彻底更新,收录了新的音乐、出版物,以及各种新的发现和巧合,但没有过多扩充篇幅。正文则保持不变——尽管如“引用作品”的新条目里肖恩?威伦茨(SeanWilentz)指出的,迪伦中学毕业后第一次与摇滚乐队合作便是在新港,台下一片骚乱,时隔37年之后,2002年,鲍勃?迪伦终于又回到新港民谣节的舞台上。 鲍勃?迪伦一直都非常上镜,但是就我所知,在录制地下室录音期间,在那些他与里克?丹科(RickDanko)、加斯?哈德森(GarthHudson)、理查德?曼努埃尔(RichardManuel)、罗比?罗伯逊(RobbieRobertson)以及后来加入的列文?赫尔姆(LevonHelm)共度的那些下午时光,他却一直设法置身镜头之外,只有新版封面上的这张照片保留下来——它由已故的霍华德?阿尔克(HowardAlk)拍摄,他曾与迪伦合作,拍摄了1968年迪伦为ABC电视台制作但未被采用的电影,以及他1966年的欧洲、爱尔兰与英国巡演,此外照片的提供者是亲切慷慨的阿瑞?德?雷乌斯(AriedeReus)。就我所知,这张照片此前从未公开过,连关于它存在的谣言都不曾有。我敢肯定,如果有人见过这样一张照片,上面是鲍勃?迪伦给丹科弹琴示意,还戴着浅色墨镜和大卫?克洛科特(DavyCrockett)式的浣熊皮帽子(1966年,迪伦说,如果他是总统,“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白宫搬走。不是搬到德克萨斯,而是搬到纽约东区,麦克乔治?邦迪肯定得改名,麦克纳马拉将军必须画眼影,戴浣熊皮帽子”),相关消息早就会流传出去的。 这本书的初版于1997年发行时,名叫《看不见的共和国》(InvisibleRepublic);迪伦在他2004年的回忆录《编年史:第一卷》(Chronicles,VolumeOne)中提到这本书时,用的也是这个名字。我原本给它起的名字就是《奇异的老美国》,但是英国和美国的最早两家出版社都不喜欢,因为“奇异的老美国”已经是这本书中一个章节的名字了。我又想了大约15到20个书名,寄给两家出版社,两家都选了《看不见的共和国》。一直到书出版都没什么问题;后来事实证明,这个名字太模糊了,几乎没有什么寓意,也无法引人联想,更是根本没人记得住(看不见的国家?看不见的音乐?看得见的共和国?)。与此同时,几乎所有人给这本书写的书评都以“奇异的老美国”为标题——2000年,美国皮卡多出版社(PicadorUSA)的弗朗西斯?科迪(FrancesCoady)提议我给这本书的再版换一个名字,我也就欣然接受。不过这并不是新名字;它是这本书本来就有,也一直在渴望的名字,就像某人不得不经常纠正别人把他的名字拼错。 “奇异的老美国”这个书名的韵律最初是由诗人肯尼斯?雷克思罗斯隐约想到的,我想,都是由于这个韵律,“奇异的老美国”这个词渐渐有了它自己的生命。它成了醒目的广告语,被到处使用,没有人提到它的来源和出处,好像它本身就已经成为一首19世纪的民谣歌曲。2008年,马尔科姆?琼斯(MalcolmJones)在《新闻周刊》(Newsweek)上撰文评价格雷戈里?吉布森(GregoryGibson)的书《休伯特的怪人》(Hubert’sFreaks),这本书讲了时报广场上黛安?阿勃斯(DianeArbus)经常光顾的一个大百货公司,琼斯准确地概括道: 让我恼怒的是,吉布森把文化评论家格雷尔?马库斯和他所说的“奇异的老美国”也拖了进来,马库斯的“奇异的老美国”包括了哈里?史密斯的民谣音乐选集内页中的所有东西,这么说吧,埃德蒙?威尔逊(EdmundWilson)肯定不承认它们是文化。马库斯编造出这句话,指的是迪伦在他的地下室录音中注入的精神,听上去确实一点都不主流。在他的表述之中有一丝真相的萌芽,但是在过去十年里,这句话被那么多人用在那么多不同的地方,简直已经失去了它的意义。这只是因为它听上去挺好听,好像影射着一个朦胧而奇异的布里加东(Brigadoon),处于日常的美国文化范畴之外。但是,对于一种在20世纪下半叶之前一直受到忽略的文化事物来说,,除了马戏团的怪人以及那些在巡回歌舞团表演里染着黑脸的非裔美国人(现在这种事已经很奇怪了)之外,或许没什么是特别奇异的,除非你想说,“盲眼”布莱克(BlindBlake)比查尔斯?艾夫斯(CharlesIves)更奇异,或者霍华德?芬斯特(HowardFinster)比罗伯特?劳森伯格(RobertRauschenberg)更奇怪。 不过,要想改换调子已经太迟了。不管是好与坏、真与假,“奇异的老美国”是这本书所寻求的书名,也是这本书所带回的地图,不管这地图上是否布满破洞。有那么多读者从各种不同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真是我的幸运。 理查德?曼努埃尔,1943-1986 里克?丹科,1943-1999
- AGORA书店
- 阿果拉(agora)书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欢迎大家来agora生活。
- 扫描二维码,访问我们的微信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