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著作权应用与维权知识手册》
定价:40元
作者: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编著
装帧:平装
书号:978-7-301-28918-1
出版日期:2018/3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开本:16
页码:204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向作家、编剧、舞蹈家、摄影家以及文艺团体、协会等从事文艺创作、管理工作的不具备相关法学背景的人员普及著作权法知识。通过知识介绍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与文艺创作和开发过程中与著作权权利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重点问题进行讲解。
本书就相关著作权重点问题设计问答一百二十问,采编典型案例三十六个,基本囊括了与文艺创作和开发过程中的著作权重难点问题。
作者简介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的由全市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市属的产业(局)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目录
问 答 解 疑
一著作权法一般问题
1我们常说著作权,有时候又说版权,两者是一回事儿吗?
2是不是所有的作品都能够得到著作权保护呢?
3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应该是什么样的?
4《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有哪些种类?
二谁是著作权人
5我们经常说的作者是指谁?作者理所当然是著作权人吗?
6取得著作权有哪些方法?
7我把作品版权卖给其他人了,那么其他人会成为著作权人吗?
8公司法人创作的作品在《著作权法》上是如何规定的?
9为了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创作的作品,自己能够享有著作权吗?《著作权法》对这个怎么规定的?
10法人作品、职务作品有什么区别?
11委托作品和职务作品有什么区别?
12大百科全书的编写者在著作权法上可能享有什么权利?
13什么是合作作品?
14作为合作作者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15合作作品被侵权,合作作品的作者可以单独提起诉讼吗?
16如何证明自己是作者?
17哪些作品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
18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效果?
。。。。。。
精彩文摘
7我把作品版权卖给其他人了,那么其他人会成为著作权人吗?
答案是肯定。
能够出卖(或曰转让)的版权只有著作财产权,且作者可以将权利拆分转让,保留一部分权利,或分批次转让,或转让给不同的人。
版权卖给他人后,他人便成为相应作品的被转让的权利的著作权人,但不享有没被转让的权利。著作人身权和未转让的著作财产权仍然属于作者。
此外,版权的转让有时是附带期限的。约定期限届满时,若没有续约,则版权自动回转到作者手中。但是,被永久买断的作品的版权并不会因此回到作者手中。
▲可参考本手册案例解读部分的《我的一个世纪》改编权纠纷案、九夜茴与搜狐《匆匆那年》续集拍摄纠纷案。
8公司法人创作的作品在《著作权法》上是如何规定的?
《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所谓由法人 “主持”,一般认为应指从选题、立项、人员组织、确立创作路线和大纲、创作日程和时间表等都由法人完成,而非仅由法人简单地提出任务目标。
所谓“代表法人意志”,是指作品要反映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创作意图和“思想”,自然人的创作和发挥空间在法人作品的创作过程中较小,作品主要反映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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